近期许多群众来到广汉市房地产交易所咨询购房补贴相关事宜,现为大家做出具体答疑。
问:哪些人可以申请?
答:凡在广汉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并完成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家庭,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权证的取得时间不局限于本意见有效期内),由市财政给予每平方米 200元的一次性补助,每套住房补助额最高不超过 20000 元。”简言之, 2015年7月8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购买商品房144个平方以下(并办理产权证)的首套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享受此政策。
问:依据的文件是什么?
答:《广汉市鼓励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5〕11号)和《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的意见》(广府发〔2016〕7号)。上述两个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分别为:2015年7月8日至2016年2月29日和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问: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
1)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开发商盖章>)
4)不动产权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收复印件加盖银行鲜章>)
5)长城华西银行储蓄卡(正面复印件)
6)长城华西银行卡清单一页(持卡人为房屋产权人)
7)家庭子女成员情况相关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8)提供产权人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档案信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1、2号窗口人工查询并加盖补贴查询专用章)
9)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问: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答:申请人本人(房产证上记载的全部产权人)凭身份证、产权证原件及上述全部材料到广汉市房地产交易所(地址:长沙路东二段30号二楼市房地产交易所窗口,咨询电话0838-5227110)填写《购房补助申请表》提交申请资料,完成申报后按顺序等待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