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局属各股室(队)、各基层单位:
按照上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和各级安委会工作部署,广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制定了《2025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现将《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6月4日
2025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德阳市委、德阳市政府和广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和安全统一,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精准落实防范措施,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守牢行业安全底线,维护行业安全稳定大局。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
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认真学习贯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压实各方安全责任
修订完善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市文旅局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压紧机关(单位)内设机构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安全生产纳入重点工作;完善专业委员会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专业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激励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大安全生产资金、人员等保障力度,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情况作为检查必查事项,宣传和发挥群众举报、社会监督作用,统筹用好群防群治力量,筑牢安全共治根基。
三、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强化信息准确汇总和形势动态研判,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市文旅局主要负责同志加强工作调度,专题研究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分管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指导。继续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督促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情况,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确保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
四、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领域延伸
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聚焦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部位等开展全面排查治理,着力防范化解涉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新行业新领域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风险隐患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妥善做好事故现场处置和安抚善后工作。加强事故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
五、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一)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持续纠治文化和旅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科普宣传,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和违法行为曝光。推广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违规安装防盗窗、占用消防车通道整治质效。
(二)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推动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实施动火作业全过程管控。严格限制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做到“六个必须”。严格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深化“蜀安·焊”安全管理大数据平台推广运用,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完善功能,严防动火作业漏管失控。
(三)强化有限空间安全监管。扎实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宣贯活动,建立并动态更新管理台账,对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以及其他需要重点管控的有限空间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帮扶;督促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执行安全作业流程,严格外委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全力抓好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自然灾害防范治理。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和“四季防地灾”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深刻汲取宜宾市“2·8”筠连山体滑坡灾害教训,健全与自然资源、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联动,畅通沟通渠道,紧盯天气预警和隐患迹象,适时跟踪地灾气象风险等级预报信息和短临预警,加强转移和安置人员管控,交叉验证、不漏一户一人,形成预警响应闭环管理;指导旅游景区按照“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要求,强化隐患排查、风险整治、培训演练、值班值守等工作落实,针对性落细防范措施和治理责任,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严查旅行社落实“五不租”“三不租”制度。督促旅行社遵守旅游包车相关法律法规,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不得将未开发开放区域作为旅游产品进行销售并提供服务。严格要求旅行社选用合规旅游包车,不得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特别关注老年旅游团和学生研学旅游团使用的车辆。严格要求旅行社选用合规观光游船,不得租用未取得经营许可、未持有有效法定证书、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观光游船。督促旅行社和导游提醒检查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或救生衣,行程中开展经常性安全提醒。
(六)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深刻汲取“3·30”重大森林火灾事故教训,准确把握特点规律,深入研判当前形势,动态发布预警信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A级旅游景区等文化和旅游场所大力宣传普及防火用火知识,加大对重点部位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针对假期游客露营火灾风险大、现场管控难的实际,加密巡查频次、加大劝导力度,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包县督导工作。
(七)做好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做好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中加强安全审查,核实有关项目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评估或检验检测,督促A级旅游景区建立健全景区内新业态、新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处置措施。配合体育等相关部门做好冰雪旅游、体育旅游安全管理。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做好场所内设施设备(含临时搭建舞台设施)的安全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
(八)做好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推动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特别是大型营业性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文化和旅游活动的安全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
(九)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督查和专业化检查,完善隐患清单,督促整改落实,提高举一反三自查自改能力;督促直属单位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力度,提升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评估
刚性落实“四不放过”工作要求,依法依规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抓好“吹哨人”等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6月底前全覆盖张贴有奖举报公告牌、建立并施行内部员工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定期公布举报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管理。
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结合实际完善本级旅游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督促相关文化和旅游场所加强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备足备齐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和装备,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科学救援。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
八、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
积极参加文化和旅游部开展的全国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全国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线上学习。定期组织面向本地区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消防、特种设备、动火作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以及《四川省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