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优化基层文化资源配置,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持续提升,让广大群众享受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市文旅局将于近期启动第四批镇(街道)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样板建设试点申报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7月4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主体
各镇(街道)结合当地文化工作实际情况,申报镇(街道)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样板建设试点,已入选的试点镇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标准及要求
(一)本次申报评定标准分为基础分值和附加分值2个部分,其中:基础分值为100分,分为4个部分,附加分值按评定标准,每符合一项加10分,上不封顶。
1.硬件设施25分: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室外活动场地面积达标;具有开展文化活动、辅导培训、图书阅览等功能的服务用房和器材设备;图书馆(室)藏书量和新增量达标。
2.队伍建设25分: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备有文化专职人员且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每年定期参加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相关培训;有固定且长期活跃的业余文艺团队3支以上,其中组建有1支已进行企业经营主体登记的乡村文艺演出团队,且每年开展不少于12场公益演出活动。
3.公共文化服务建设25分: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要求坚持免费开放,每周不低于56小时;常设免费活动项目且将项目内容上墙公示;每年组织综合性文化活动、单项性文化活动、展览等;定期举办文艺骨干培训;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挖掘、推荐申报、保护工作;做好“村村响”、“户户通”广播系统硬件建设、器材保管、管理使用工作。
4.领导管理25分: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文化工作,每年定期召开专题讨论文化工作且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定期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征求当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落实改进服务;对建设补助经费严格管理,合理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按规定做好资金使用,于 2025年 10月 30 日前能完成项目建设及验收。
5.附加分值: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获得包括但不限于“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四川省文旅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四个一批’推荐活动”、“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冠军称号”、“文旅能人”等称号、命名情况;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政府或文化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情况;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文化活动比赛且取得一等奖及以上等次;积极承接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经验交流、重大文化活动展示等活动;镇(街道)党委政府给予文化资金倾斜等情况;积极挖掘、推荐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参与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评选等工作。
(二)请申报单位按照上述评定标准,填写自评分表并逐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例如:印发的红头文件、会议记录或纪要、工作总结、图片资料、证书、奖牌等)。
四、申报流程及评审
各镇(街道)党委政府推荐镇(街道)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样板建设试点,请提供全套申报材料(含1份自评分表、1份申报表、1份佐证材料)。市文旅局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镇(街道)提交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并进行实地查验,评审委员会的建议名单将提交市文旅局党组讨论,最终确定试点并根据验收结果给予建设补助资金,旨在优化其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该建设补助经费不得挪作他用,考核验收期间,将对建设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五、试点项目的考评及资金拨付
2024年7月15日前,市文旅局将对第四批镇(街道)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样板建设试点项目进行申报考评;11月底前,市文旅局将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完成资金拨付。
六、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含1份自评分表、1份申报表、1份佐证材料)电子版请通过党政网发送至市文旅局邮箱,若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5956668(市文旅局文化股)。
附件:1. 广汉市镇(街道)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自评表
2. 广汉市镇(街道)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项目申报表
广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6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