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与乡村生态振兴,中央、省委印发了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补助政策,现将广汉市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项目政策公告如下,请有实施意愿的农户积极咨询、申报。
(一)政策背景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3年四川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针对粮油、烟草、果蔬、中药材等主要作物,支持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GB13735—2017)中I 类的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针对花生、玉米、蔬菜、烟草、马铃薯、水稻等适宜作物,支持有序推广符合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
(二)补助标准
1.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的,按照21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2.使用符合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的,按照6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
3.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补助标准以项目实施方案规定为准。
(三)补助对象
在广汉市范围内种植作物且使用地膜的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地膜回收主体。
(四)申请时限
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林超
联系方式:0835-5321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