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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广汉市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6 来源:市文旅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落实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走深走实,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协调机制如下。

一、领导小组

市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市文旅局各股室负责人,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工作指挥部署;研究制定行动重大决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听取情况汇报、意见建议等。

二、工作运行机制

纠治工作由市文旅局牵头,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协同配合,构建 牵头抓总、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和工作分工,扎实做好问题收集、研判移交和整改落实工作,推动纠治行动走深走实。

(一)强化职能监管,压实主体责任

市文旅局负责统筹协调纠治工作,重点加强对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导游队伍的监管,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和导游执业行为;市交通局聚焦旅游客运车辆运营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障游客出行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旅游商品销售、餐饮服务、住宿价格等领域的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哄抬物价、消费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旅游市场治安秩序,依法打击涉旅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市综合执法局加大对旅游景区周边市容环境、占道经营等问题的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具体监管措施,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

(二)健全信息通报,实现数据共享

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各协同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将执法检查情况、问题线索、案件查办进展等信息报送至市文旅局,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同时,依托信息化平台,搭建旅游市场监管信息共享系统,实时上传、更新监管数据,为各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准度。对于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各单位要第一时间进行通报,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三)规范线索移送,提升处置效能

协同单位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应按照管理权限同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严格执行线索移送程序和时限要求。移送线索时,要提供详细的案件材料和证据,确保接收部门能够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接收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对移送线索进行核查,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移送部门。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却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各部门要建立台账,作为查处重点,集中力量进行攻坚。市级部门之间要加强衔接沟通,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究执法检查、案件查办、系统治理等重大事项,实现协同推进、合力攻坚,切实解决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广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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