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 2024版)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协议终止】第一项、《德阳市职工门诊统筹服务补充协议》(医疗机构)第二十条之规定,广汉遵康口腔诊所、广汉北岸遵康口腔诊所等两家诊所于2025年4月9日向我中心提出申请终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定点编码 | 地址 |
1 | 广汉遵康口腔诊所 | H51068100568 | 广汉市雒城镇中山大道北二段28号 |
2 | 广汉北岸遵康口腔诊所 | H51068100705 |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西安路一段123号锦弘泓景湾商业41号10号2楼1号 |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1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838-5357068或至广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信息网络股(A312)进行反映。
以上医疗机构将不再承担我市医疗保障定点服务业务,请广大参保人员相互告知,合理安排就诊事宜。
广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