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公地址:广汉市汉州大道南二段12号
邮编:618300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14:0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5222728
二、主要职责
(一)按照市政府对城市管理的要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二)组织协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管理标准;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交叉、管理空白以及执法等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协调,提出解决方案,明确管理责任,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协调处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应急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督考核工作。
(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简介
余 军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杨宏达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谢文双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田 强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委书记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会议、信息和后勤管理,对外联络、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和目标管理;负责机关日常事务、中心组学习。
(二)法规股(信访办)。负责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的政策、法律研究,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城市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建议,办理涉及城市管理的信访、举报投诉。
负责审查本机关草拟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执法大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订本机关依法行政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追究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主持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行政执法委托、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有关事宜;负责联系市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宣传报道、城市管理舆论监督和市民素质教育的有关事宜。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事宜;办理市委、市政府、市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宜;交办、转办应由本局下属单位处理的信访事项,并负责交办、转办案件的跟踪、督查;负责上级交办信访案件和自立案件的直接查办;负责全局信访和群众工作的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目标管理;研究信访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改进全局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统筹安排“局领导群众接待日”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展信访和群众工作调查研究,定期筛选、编写、上报、反馈重要的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做好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城乡环境治理股。负责承办广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协调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关项目及资金的统筹安排;负责对市级部门、各乡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负责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制度;负责草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文件;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宣传教育及调查研究;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评优评先工作;负责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会务及其他交办工作。
(四)人事财务股。负责政工人事、劳动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财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负责党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