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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1-06 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根据《德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德交函〔2024〕522号)和《德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委〔2024〕21号)及广汉市安办相关要求,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在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落实中、省、市以及部、厅、局相关决策部署,针对当前交通运输企业迎来生产旺季,项目建设进入冲刺关键期,春运及春节假期临近,部分地区低温雨雪和大风团雾等恶劣天气增多,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升高,各类事故灾害风险链式叠加等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着力破解深层次矛盾,动态整治清零重大事故灾害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灾害,坚决压减交通运输事故灾害总量,坚决防范冲击群众心理底线的事件,全力确保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和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行业各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聚焦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和有影响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事故灾害隐患,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一)营运公路方面。1.持续开展营运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清排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国省道交安设施、农村公路路侧护栏安全隐患,加快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危隧改造。2.聚焦公路桥隧、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背阴坡易积雪结冰等重点部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治,分步骤、分轻重缓急“清单式”治理;短期不能彻底整治的,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强化安全警示,必要时安排专门力量值守管控。3.加快推进公路自然灾害承灾体普查一、二类风险点处置。4.健全完善特长隧道监测体系,做好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对机制。

牵头单位:养护所责任单位:养护所、执法大队、局农村公路股依职责。

(二)道路运输方面。1.扎实推进全市交通运输领域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清排清剿清零攻坚行动等专项行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客货运输安全风险研判,严密防范各类安全风险隐患。2.加强高风险客货运输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和货运场站等装载源头企业,以及涉客涉危运输行为的安全监管,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强化重点时段的联合执法检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督促企业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按规定开展日常例检和二级维护,对8年以上老旧营运车辆建立台账重点管控。4.督促企业严把从业人员适任关,加强司乘人员冬季行车安全知识、避险技能、极端天气条件下应对措施等培训,强化驾驶员心理疏导和健康监测。

牵头单位:运管处,责任单位:运管处、执法大队依职责。

(三)水上交通方面。1.认真督促有船镇街及单位落实水上安全主体责任;2.切实做好造船企业安全监督;3.依法打击“三无船舶”及非法造窝点;4.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共同维护水上安全秩序。

牵头单位:地方海事处,责任单位:地方海事处。

(四)交通建设方面。1.聚焦桥梁上部结构、桥墩(柱、塔)、隧道掌子面、沉井围堰、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起重机械、地下暗挖、隧道等危大工程,“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消险除患,每月至少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两轮次全覆盖检查。2.坚决落实施工现场及驻地防火、防风、防冻、防滑、防高坠、防坍塌、防机械伤害、防中毒窒息等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室外施工作业。3.严格混凝土浇筑、模板拆除等关键工序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4.加强完工但未开放交通建设项目和在建项目施工便道交通安全管理。5.对边施工边通车的改扩建项目,要制定完善相应施工组织和交通组织方案,加强交通组织管理,完善临时交安设施,保障施工和正常通行安全。

牵头单位:局建管股(质监),责任单位:局建管股(质监)。

(五)危险货物运输方面。1.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要求。2.指导企业全面辨识评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路线途的安全风险,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配齐应急救援物资、配强应急救援专兼职人员。3.重点排查整治危货车辆是否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常压液体罐车罐体运输介质是否超出介质范围或运载量。4.危货车辆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或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装载烟花爆竹,燃气、锂电池等违法运输。5.危货车辆是否规范使用电子运单,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取得从业资格等隐患。

牵头单位:运管处,责任单位:运管处、执法大队依职责。

(六)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方面。1.突出运输工具、重要交通干线、施工驻地、易受低温雨雪冰冻、大风大雾等影响的路段或水域,及时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2.做好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工作,提前预置除冰融雪物资机具并做好维护保养。3.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提前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疏导等应急措施,切实做好交通保畅工作,坚决避免公路长时间严重拥堵、驾乘人员大面积滞留等事件发生。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养护所、执法大队、运管处依职责。

(七)消防、燃气方面。1.常态化开展冬春火灾形势研判,严格落实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等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以及行业消防“六个一”要求、燃气六项措施和动火动焊“五要三注意”安全防范重点措施。2.以客货运输场站、建设工地营地(含租用民房)、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等为重点,全面摸排行业火灾多发和不放心、不托底的区域场所。3.各责任单位(企业、项目)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消防、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禁封闭、堵塞消防逃生通道和违规使用燃气。4.主动对接住建部门、燃气公司等专业机构,对行业内重点场所的燃气热水器使用不合规、烟道堵塞或未伸出室外等隐患进行排治,坚决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件。5.规范交通建设项目管理,严防第三方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建管股(质监)、局农村公路股,运管处、执法大队、海事处、养护所等依职责。

(八)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1.聚焦林区的桥下空间、边坡边沟、在建工地营地(含租用民房)和码头等重点区域,突出危货运输、动火焊接切割等风险环节,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排查整治。2.对职权范围内的输配电设施,要按照“一线一策、一患一档”建立台账,治理输配电设施本体及附属设施缺陷,及时清理易燃物等。3.防火期内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按照相关要求实施动火作业。4.严格执行《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响应机制》,省、市级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一律停止林区野外动火施工作业。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建管股(质监),局农村公路股、运管处、执法大队、海事处、养护所等依职责。

(九)地质灾害防范方面。1.坚持非汛期“半个月监测一次、雨后增加观测一次”原则,全力做好群测群防工作。2.突出高陡边坡、靠山临崖、山洪泥石流(冲沟)沟道及沟口等易发灾路段(桥梁、隧道)或航道,紧盯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工地营地(含租用民房)、客运场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动态开展风险隐患核查排查。3.春节前对行业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全覆盖排查复核和防灾宣传。对排查发现的新增隐患点,逐一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3人1屋”,分级分类落实防范治理、避险搬迁和排危除险等工作,并开展一次避险演练。4.全面排查评估行业已建地灾治理工程,及时开展清淤维护、修复加固等工作,确保正常发挥防灾功效。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责任单位:局建管股(质监),局农村公路股、运管处、执法大队、海事处、养护所依职责。

(十)防震减灾方面。1.加强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和行业监管场所、生产生活用房等人员密集场所防震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管控和工程治理措施。2.严格开展隔震减震建筑质量安全检查,对交通基础设施设计、施工、检测、运维等全过程开展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交通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落实防治措施,大力推广减隔震技术,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3.密切跟踪震情趋势,强化分析研判,立足“三断”和夜间极端情况,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方案),针对性开展临震避险和抢险救援演练,加强应急通讯能力建设,做好大震巨灾应对准备。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运管处依职责,责任单位:局建管股(质监)、运管处、执法大队、海事处、养护所等依职责。

(十一)其他方面。1.依职责做好学校周边道路交安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同级教育部门抄告的接送学生车辆涉嫌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线索,会同公安交警部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打击。2.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针对春运、春节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针对节后复工复产,严格落实“六个一”(召开一次复工复产安全会议、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施一次全面安全技术交底、排查一次问题隐患、进行一次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完善一次安全审批管理手续)要求,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牵头单位:局安全生产股、运管处依职责,责任单位:局建管股(质监),运管处、执法大队等依职责。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改、管理部门抽查核查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春运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一次事故灾害隐患排查,动态更新完善重大风险清单,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账,逐一销号、闭环管理,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企业要将重大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结果及时报属地交通运输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要在企业自查基础上,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组织开展抽查,特别是基础差、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要进行核查。对抽查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逐级梳理汇总形成重大事故隐患风险清单和台账,并及时将本辖区重大风险隐患清单报市局安委办(局安全生产股)。

(二)综合督导检查阶段(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2月22日春运、春节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督导检查,邀请安全管理与技术经验丰富的专家参与,深入基层、直奔现场精准、及时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要组织多种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既查问题又学经验,共同提升专项工作质效。交通局将配合市局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行动推进不力、隐患排查走过场、整治不彻底的,将运用“两书一函”制度及时提醒、通报、约谈;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3月底前,贯穿此次专项行动全过程)。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相关信息的收集、报送,重大风险隐患清单于2025年1月13日前报局安办(局安全生产股)。要及时了解并动态掌握风险隐患整治情况,每月23日前和2025年3月20日前分别将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和工作总结局安办(局安全生产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实施本次排查整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分兵把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担当、各尽其责,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一批重大事故灾害隐患,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工作要求。要对此次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限期闭环整改;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确无法保证安全的,坚决停工停产停运。要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用好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和公众积极参与风险隐患的排查,营造安全保障良好氛围。

(三)加强应急准备。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合理安排力量驻守备勤,科学前置应急物资装备,常态化开展应急训练演练,切实做好应对准备,确保遇有险情及时响应处置。要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广大群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要做好舆情监测引导处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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