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德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德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838-2209135;邮寄地址: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南路1段228号。
整改任务 |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整改方案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任务较重。德阳市作为磷化工老工业基地,涉重金属企业多,重金属防控重点区域面积大,历史上无机酸、无机盐制造等化工行业聚集,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调查超建设用地筛选值,土壤环境风险与修复任务重;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表明,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占比大,农用地安全利用任务重。 |
整改实施主体 |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党委、政府 |
整改目标 | 完成省上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 |
整改措施 | 1.2023年6月底前,更新德阳市污染地块名录,明确德阳市风险源管控清单,推进在产企业风险管控和关闭搬迁企业污染地块调查及修复治理工作。 2.2023年12月底前,实施广汉华西水泥机械厂等3个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项目。 3.2023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大力推广品种调整、水分管理、优化施肥等技术,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改种非食用农产品,完成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目标。 4.2024年12月底前,实施15个无主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3年6月底前,已更新德阳市污染地块名录,印发《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关闭搬迁企业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超标在产企业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持续推进在产企业风险管控和关闭搬迁企业污染地块调查及修复治理工作。 2.2023年12月底前,已实施广汉华西水泥机械厂等3个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项目。 3.2023年12月底前,指导各地制定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大力推广水分调控、品种替代、叶面阻控等技术措施,针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严禁直接种植可食用农产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为92%,23年安全利用率为94.36%。 4.2024年12月底前,已实施15个无主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