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德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德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838-2209135;邮寄地址: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南路1段228号。
整改任务 | 土壤污染治理特别是农用地污染治理还缺乏治本之策,德阳市仍是全省土壤污染较重的地方。 |
整改实施主体 | 各区(市、县)党委、政府 |
整改目标 | 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土壤质量保持总体稳定。 |
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 |
整改措施 | 1.2023年12月底前,印发实施《德阳市土壤污染分区管控方案》,明确土壤风险源和风险区域的管控措施。 2.2023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大力推广品种调整、水分管理、优化施肥等技术,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改种非食用农产品,完成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目标。 3.2023年12月底前,启动德阳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耕地土壤污染成因调查项目。 4.加强土壤源头管控,完成每年度省上下达的涉镉企业排查整治任务,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3年,印发了《德阳市土壤污染分区管控方案》(德污防攻坚办〔2023〕77号)。 2.2023年,指导各地制定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大力推广水分调控、品种替代、叶面阻控等技术措施,针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严禁直接种植可食用农产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为92%,2023年安全利用率为94.36%。 3.2023年,启动了德阳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2025年,完成了德阳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 4.2023年,完成了《四川省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清单(第四批)》中涉镉企业整治销号14家;2023—2025年,发布了德阳市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重点监管单位均完成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完成了隐患排查“回头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