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雒城夜市内各摊位仅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与占道费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依据《广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实施细则》(广府办〔2005〕100号),按每日每摊位1元征收;占道费依据《四川省城市建设管理收费办法》(川价字非〔1992〕107号),按每日每摊位1元征收。两项费用合计每日每摊位2元。夜市一直未设置流动摊贩位置,夜市改造完成后,只是对摊位线重新施划,现有摊位已饱和,不会新增摊位,若有商家退出,我们会第一时间发布公告,优先解决困难群体。经营自产自销农副产品或日常生活用品、小商品等无需办理营业执照;经营食品类需办理相关许可证。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5227117进行咨询。 来信内容:融妹儿你好,2025年广汉人才引进开展的时间是多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