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长者专区
适老版
智能问答
旧版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正文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5-11-25 来源:市发改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信息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广汉市汉口路二段102号

邮编:618200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08:30-12:00;14:30-18:00

冬季上午08:30-12:00;14:0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5239480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德阳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价格、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区域合作空间发展规划、区域发展专项规划、市域城乡空间体系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园区战略实施规划。参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

(五)牵头负责区域经济发展宏观形势分析和趋势研判,组织研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六)牵头负责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都都市平原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成都都市圈建设、成德同城化发展与成都平原经济区其他市(县、区)及接壤区域协同发展工作,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编制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重点合作项目,共同推进项目落地落实。

(七)参与推进边界合作区、跨区域合作产业园区、城市新区规划建设。

(八)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和利用外资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财政、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综合统筹财政、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指导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九)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统筹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职责,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十)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

(十一)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十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拟订县域经济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任务等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研究县域经济、新型城镇化发展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三)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十四)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卫生健康、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执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推进可持续发展,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六)协调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指导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七)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组织实施价格调控措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全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十八)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监督考核和指导协调。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基础设施,推进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

(十九)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建议。

(二十)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根据市应急局等部门提出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二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地方政策性粮食购销,承担粮食应急保障、监测预警、流通统计工作。

(二十三)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市等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所属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和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十四)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粮食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及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五)负责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潜力调查、专业力量建设、战略物资储备、军事用词,请慎用转(扩)产、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等工作。

(二十六)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广汉、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

(二十七)组织拟订数据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指标标准规范。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组织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二十八)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二十九)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负责指导数据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等社会组织工作。

(三十)在推进数字广汉、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相关职责中,履行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十一)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三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十三)承办市12345热线平台工作机构转办事项。

(三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邓  洪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侯  爽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  霞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冷文田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杨  俊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黄  娅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党委书记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思想、信息、保密、信访、综治维稳、政务公开、目标绩效、史志编纂、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统筹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管理、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股室、所属单位办理市12345热线工作机构转办事项组织开展财经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财经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承担市委财经办秘书股日常工作。

(二)固定资产投资股。分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研究提出目标、结构、措施等工作建议;研究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提出促进民间投资等工作建议;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三)项目谋划管理与审批股。组织开展国省重大项目政策收集、研究;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前期论证,统筹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培训、谋划、包装、前期、申报和资金争取等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项目谋划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负责重大项目初审工作和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指导全市重点项目储备,编制全市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等;承担省市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建立联动协同推进机制,协调涉及的审批、外部环境、要素保障等事宜;负责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牵头重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会同市目标督查部门开展全市重点项目目标绩效考核;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督导;组织拟订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承担为:政府投资项目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核发等工作。研究实施以工代赈政策、推进以工代赈项目、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四)国民经济综合股。开展宏观经济形势综合分析研究与预测预警;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等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起草重要文件;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开展县域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开展全市县域经济考核评价工作,加强县域经济发展监测评价,牵头推进县域进位工作。研究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有关重大政策,协调编制城镇化规划;承担推动城镇化年度目标任务、重大改革等工作;组织研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工作,研究拟订工作任务及措施,协调落实有关工作。

(五)区域协同发展股。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研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研究、谋划、争取、协调省内区域间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合作等事宜;牵头承担全市推动省外区域(不含重庆)开放合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含重庆)、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成都都市圈建设、成德同城化工作。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等有关外事工作。承担全市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工作任务及措施,协调落实有关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面创新改革,参与推动创新体系建设。

(六)工业经济和环境资源股。综合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相关产业政策。统筹衔接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分析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情况,协同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重大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及应用工程,推进创新产品迭代应用。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提出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建议;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 参与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粮食、棉花、食糖、化肥等进出口计划的实施;受理、上报全市粮食、棉花进出口关税配额。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协调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潜力调查;协调组织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方面的工作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执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

(七)粮食与应急物资管理股。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粮食收储、动用、轮换地方储备粮;组织地方政策性粮食购销承担粮食应急保障、监测预警、流通统计工作。指导粮食储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工作监督执行全市粮食流通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负责所属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审核和资金申报。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市粮食和重要物资仓储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营商环境与数据股。负责协调推进国家、省级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承担组织、指导、协调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负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数据管理相关规划、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推进全市电子信息和数字经济、大数据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等信息化工作,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互联互通、共享开放、开发应用和智慧城市建设,指导监督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大数据业务的对外交流、人才培训;负责指导数据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等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统筹协调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依法监督招标投标活动,依法按照职责受理和调查权限内涉及招投标程序的投诉和违规行为

(九)价格收费管理股。承担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工作;起草有关价格管理的重大政策和规范文件,拟订价格调整改革计划;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水、电、气等资源产品价格管理以及垃圾处理、教育、养老、殡葬、旅游等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政策方案的制定或调整;负责权限范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负责组织价格听证;指导行业主管部门价格管理工作,引导行业价格自律,协调有关价格争议。负责拟订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调查;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