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
2025年3月16日17时30分左右,广汉市新金雁大桥上突发一起女子跳河事件。肖喜攀驾车途经此处,见桥上众人围观,便停车前往查看。只见鸭子河中央有一名女子,围观群众纷纷呼喊“那女子跳河了”。看见情况十分危急,肖喜攀立刻飞奔200多米,顺着桥梯冲至河边,迅速脱掉外套与秋衣秋裤,拿起救生圈纵身跃入冰冷的河水中,向着河中央奋力游去。游出大约60米后,他终于抵达女子身旁,此时女子呈仰躺状态,头部浸没在水中,已然昏迷。肖喜攀急忙将救生圈套在女子脖子下方,拉着她往岸边游。在距离岸边大约还有20米时,肖喜攀体力渐渐不支,他大声向岸边呼救。肖喜攀拿着游泳圈朝着河边奔去的时候,李斌也恰好赶到了河边。他先通过电话,向公安机关清晰、准确地说明了事发位置,后站在岸边密切关注着施救进展。当听到肖喜攀呼救声时,李斌没有丝毫犹豫,迅速脱掉外套,向着河中央奋力游去。在离岸约10余米的地方,李斌终于与肖喜攀成功汇合。此时,肖喜攀已略显疲惫,但仍紧紧拉着溺水女子。李斌见状,赶忙游到女子身后,用力推着她,助力肖喜攀前行。当距离岸边仅有2米时,肖喜攀一把抓住了岸上人员递来的竹竿,众人齐心终于成功将女子救上了岸。此次事件由于救援及时,有效防止了人员伤亡。
事件二:
2025年4月8日11时左右,广汉市九江路一段某小区内,一名女童头部卡在五楼窗户外的防护栏上,下半身悬空,命悬一线,情况万分危急。楼下商铺工作人员邓起利听到喧闹声出来查看,发现了身处险境的女童。他迅速与周围群众一起拉开棉被,准备接住可能坠落的女童。随后,邓起利与李云冲上五楼实施救援。他们首先前往女童家,发现房门打不开,于是前往隔壁住户屋里,通过窗口确认了女童的位置。他们简单查看了周围环境后,毫不犹豫开始对女童实施救援。李云率先翻越窗户,下到四楼的防护栏上,在确认防护栏足够牢固后,迅速爬到女童身边,接住她的双腿,避免坠落。此时,邓起利也通过四楼防护栏来到女童身边,用背部稳稳地托起女童的屁股,防止女童因长时间倒挂而窒息。随后,两人始终保持着托举的姿势,不停地轻声安慰惊恐的女童,并等待救援人员到来。大约5分钟后,正在附近巡路的城市公用设施高空维护车赶来参与救援,工程车作业人员通过升降机升至高处,协助保护邓起利、李云和女童。又过了大约10分钟,“119”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并展开救援行动。最终,女童安全获救。
在这2起事件中,肖喜攀、李斌、邓起利、李云4人不顾个人安危,成功挽救了轻生女子的生命、身处险境的女童。他们的英勇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在全社会引发强烈反响,广大市民纷纷为他们的见义勇为点赞。
他们的善举生动诠释了新时代公民的责任担当,展现了人性中最光辉的品质。他们用实际行动彰显了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传递了社会正能量。这2起感人事迹不仅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生命的可贵,更激发了全社会互助互爱、共克时艰的强大精神力量。
他们的行为充分证明,在危急时刻,总有人挺身而出守护他人生命安全;在困难面前,总有人伸出援手传递人间温暖。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正是我们这座城市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