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2025〕27号
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德阳高新区各部门,三星堆管委会各部门,省、德阳市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德办发〔2025〕25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广汉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的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新增、取消或变更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并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办理。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将重大行政决策形成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并依法规范管理。
附件:广汉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广汉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广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 | 广汉生态 环境局 | 第一季度 |
2 | 广汉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4—2030年) | 广汉生态 环境局 | 第三季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