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杨红兵“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的决定(广府发〔2022〕16号)
发布时间:2022-08-10     来源: 市政府办

《广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杨红兵“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的决定》政策解读

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各产业园区:

202252015时许,广汉市某学院学生刘某某在鸭子河高铁桥上游约300米处玩水,不慎被急流冲到河中深水区,情况危急,路过此地的杨红兵立即跳入河中奋力营救,在岸上其他人员帮助下,将其救上岸,及时采取有效急救措施,最终溺水者转危为安。

为进一步宣传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等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杨红兵广汉市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并给予5000元奖励。全市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大力倡导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落实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措施,关心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积极向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学习,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平安广汉建设中来,为构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广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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