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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来源:市信访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广汉市信访局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市信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条。其中包括统计数据信息、工作动态信息、财政预决算和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市信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遵循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常态化公开信息核查机制,定期开展全面梳理与审查工作。针对政策体系动态调整及实际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新变化、新要求,第一时间对已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动态调整,切实保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内容的准确性与数据的有效性,确保公众获取的信息与当前工作实际高度契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结合公众信息获取需求,持续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调整页面布局与功能划分,简化查询流程,升级检索筛选功能,提升网站易用性与公众使用体验,让信息公开服务更契合群众需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坚持并深化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着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健全配套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各股室工作职责边界,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信访工作核心业务衔接不够紧密。对群众高度关切的信访政策、办理流程等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部分信息更新滞后于业务动态,难以满足群众通过公开渠道获取核心信访服务信息的实际需求。

改进措施:一是建立信息公开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围绕群众核心关切,明确公开重点,将信访事项办理指南、流程时限、信访政策解读等纳入必公开内容。二是实行信访业务信息“同步公开”制度,业务股室在完成相关工作后3个工作日内,同步信息公开,确保信息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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