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现将广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予以公示。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广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办公地址:广汉市汉口路东段图书馆三楼
联系方式:0838-5956125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三、职责、权责
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电、文物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四、执法人员
执法机关 | 姓名 | 性别 | 执法证号 | 执法区域 |
广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杨川 | 男 | 23050321021 | 广汉市 |
刘应文 | 男 | 23050321027 | 广汉市 | |
牟爽 | 男 | 23050321026 | 广汉市 | |
尹龙 | 男 | 23050321025 | 广汉市 | |
朱若兰 | 女 | 23050321028 | 广汉市 | |
倪爽 | 女 | 23050321023 | 广汉市 | |
郑懿 | 女 | 23050321030 | 广汉市 | |
周彤 | 女 | 23050321031 | 广汉市 |
五、救济渠道
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条规定,向广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广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