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联动巡察二组巡察反馈问题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2日至4月23日,市委联动巡察二组对中共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联动巡察。8月16日,市委联动巡察二组向中共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公开工作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领导班子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中共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视巡察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坚持从政治上看待巡察整改,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入分析问题原因,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制定《落实市委联动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共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市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中共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对照反馈的9个方面37个问题,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带头抓好整改,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同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严肃规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二)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以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检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4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7次。牵头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台账要求,逐条梳理剖析问题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直接牵头12项具体问题的整改,亲自抓、负总责,督促分管领导靠上抓,相关部门具体抓,推动解决书记“点人点事”等困难问题7个,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于2025年1月26日,组织召开中共广汉市人民检察院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认领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进行认真反思,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融入深化改革,与扎实推进检察重点工作落实结合起来,做到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巡察组反馈问题37个,其中书记点人点事问题1个,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本院共制定整改措施10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反馈问题36个,尚有1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已完成整改措施102项,尚有3项措施正在持续推动中。巡察整改期间,共建立制度1项,修订完善制度7项,废止制度7项,追缴退回或挽回损失7.01万元,对4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法律监督刚性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存在的问题;二是已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开展自查,剖析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三是已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联系,分析指出问题,要求公安机关限期整改;四是针对侦查活动违法类似问题向广汉市公安局发函,要求其对侦查违法行为履纠正履发生的情况进行整改,广汉市公安局已向我院复函,已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五是已组织检察官针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违法问题监督工作开展培训,持续提升监督能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思想政治建设还有差距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不具体”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2024年第17次党组会议(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次)开始,第一议题会前均结合实际草拟了贯彻落实意见,并通过党组会研究;二是从2024年第17次党组会议(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次)开始,确定了2名正式党员对党组会议进行准确详实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针对“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2024年第3次党组会议开始,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作为其他议题;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5次,除5次选人用人专项会议外,均进行了第一议题学习,第一议题学习比例为80%;三是从2024年第17次党组会议开始,共召开党组会议9次,学习第一议题21个,第一议题会前均结合实际草拟了贯彻落实意见,并通过党组会研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针对“理论学习打折扣”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2024年第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二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全年学习有计划、讨论发言有记录、学习交流有成果”,2024年共组织6次集中学习讨论,5名中心组成员人均发言超过2次,撰写心得体会13篇、调研5篇。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通过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二是在2024年第23次党组会议上再次督促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述法报告,全面汇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分析检视自身在意识形态工作上的差距和不足,提出改进、强化措施;三是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均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同述”材料。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要求不深不实
5.针对“未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健全完善审判监督、监检配合等法律监督制度和机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12月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全体检察官就如何强化审判监督、深化监检配合协作等进行深入讨论研究;二是已于2024年12月24日出台《关于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意见(试行)》;三是已于2024年12月24日重新修订《广汉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办法(试行)》;四是已于2024年11月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提示二》。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6.针对“法律监督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核实相关问题,承办检察官已剖析问题原因,做书面情况说明;二是于2024年10月9日至今,先后多次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纠正违法通知书》制作规范;三是已于2024年10月24日开展联席会,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沟通,提高监督质量。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7.针对“法律监督刚性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同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8.针对“法律监督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9月3日向广汉市公安局发出催办函,并到广汉市公安局汉州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二是2024年12月3日,到广汉市公安局汉州派出所了解工作进展,加强督导力度;三是2024年12月4日,向广汉市委政法委汇报相关情况,请予协调政法各部门共同完成工作。
整改进度:持续整改。
(四)法治担当理念树立不牢,监督不严、有法不依
9.针对“落实‘三个规定’不力,维护司法公正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责令承办检察官分析原因,完成反思报告;二是已组织刑事检察部门于2024年10月14日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等文件;三是已于2024年10月9日完成重大事项风控监测数字化模型部署,对“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开展主动预警,截至目前已红色预警12份、橙色预警1份、黄色预警5份。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0.针对“审查证据不严,量刑建议不当”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承办检察官已就相关情况作出说明;二是已于2024年10月28日,组织检察官专题学习阅卷技巧与证据审查技能;三是已于2024年10月21日,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办案人员学习《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四是已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联席会,进一步提升法检在量刑方面的共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五)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11.针对“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9月23日,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进行专题学习,并组织检察官对刑事检察抗点进行研究讨论,2024年抗诉指标为2件,实际完成抗诉2件;二是已督促办案人员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公布的民事与行政典型案例,成功打造四川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例1件;三是加大跟进监督力度,全面审查行政机关履职情况,2024年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跟进监督率100%,2024年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1件。同时,成功打造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件。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2.针对“案件卷宗制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安排专人对问题卷宗进行认真对照检查,补齐相关要素,完善案件卷宗材料;二是已于2024年10月17日对承办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开展卷宗档案归档培训;三是已于2024年12月开展卷宗档案归档检查,促进工作规范;四是将案件卷宗材料规范检查纳入案件管理部门常规评查内容,常态化开展卷宗档案归档检查,对检察官办理的案件文书、卷宗等材料不定期抽查,及时通报问题情况,督促整改,确保案件卷宗准确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3.针对“检委会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9月对记录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形成专题报告;二是2024年10月18日,广汉市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31次会议组织全体委员对《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专题学习;三是2024年10月已对检委会记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完善同步录音录像,促进检委会工作规范提升。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4.针对“上会议题无检察长签字”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8日,对照《四川省检察机关法律文书最低审批权限规定(试用)》对《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议题决定表》审核权限进行修正;二是已对审核意见进行规范,将副检察长签字调整为检察长签字。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5.针对“会议议案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8日,广汉市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31次会议组织全体委员对《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已严格落实主持人末位发言制度,2024年9月至今检委会主持人均做到末位发言,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六)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16.针对“工作重心偏重业务,对经费支出监管不到位,规矩意识树立不牢,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厉行节约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广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做到举一反三,对照检查;二是已按照修改后的《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学习研读,特别强调公务接待严禁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开支,同时要求公务接待费用报销“三单”齐全;三是按照我院制定的《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加班用餐管理规定(试行)》严格执行加班用餐,并且坚决落实“加班事前钉钉审批,事后附单据”履行报账手续;四是2024年已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对退休人员福利费进行调整。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7.针对“公务接待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令将违规用餐费用退回广汉市财政局国家金库广汉支库中;二是2024年12月已进行专项检查,同时逐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引导进一步树立规矩意识,将有限的财政资金节约再节约,用到更需要的地方去;四是组织干警对《广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公务接待规定进行专题学习。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8.针对“‘会议费’‘工作餐’支出超标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责令退回超标费用,2024年10月17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会议费严格按照《德阳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费用标准报销,事前钉钉审批,事后附单据报账,财务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层层把关;三是按照2024年新修订的《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加班用餐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加班用餐,工作用餐报销必须三单齐全;四是2024年12月已进行专项检查,会议费管理制度已经落实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七)财务管理混乱,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19.针对“财务制度修订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我院《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品领用规定(试行)》《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加班用餐管理规定(试行)》《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进行修订;二是2024年9月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新修订的各项制度,并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0.针对“公务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2024年4月17日起先后逐项清理公务接待费,对公务卡使用意识不强、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不严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通过对公务卡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的学习培训,2024年我院已严格按照公务卡改革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等制度的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接待费;三是2024年12月已进行专项检查,公务卡管理已经落实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1.针对“上级拨付专项资金未上缴本级财政,在往来款中核算经费收支且未专款专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于2024年9月对全体财务人员开展培训,尤其强调在支付相关款项时需二次确认账户信息,通过培训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2024年12月底已对往来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杜绝出现此类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2.针对“审批手续不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开始我院已规范提取现金,即先审批后取现;二是对审批领导签空白出差审批单问题已对涉事人员批评教育,后续将严格规范程序,通过钉钉上审签,杜绝此类问题再出现;三是2024年已严格按照《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职工请销假规定(试行)》执行,同时将严格按照应休未休公休假规定保存印证材料;四是2024年12月已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健全落实了内部管理制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3.针对“执行工会财务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工会会费进行核查,按要求补收并退回到单位的工会账户。2024年已按照《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四条(一)会费收入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会费;二是已责成多领生育慰问金的同志将多领取的费用退回到单位的工会账户。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4.针对“违规报销、超支挂账差旅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严格按规定报销差旅费,报销的差旅费均填写了钉钉和《因公出差审批单》;二是我院财务人员已加强对科目核算的学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填制或者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及附件,规范管理,加强审核。差旅费的会计处理和报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财务处理的合规性;三是已责令将多领的差旅费退回单位账户;四是已对挂账问题进行了处理,目前已无挂账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5.针对“违规发放生育津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责令将多领的生育津贴退回到广汉市财政局国家金库广汉市支库中;二是2024年12月已进行专项检查,同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教育,引导其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
26.针对“主体责任扛不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坚持每半年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已召开3次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已通报4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坚持每季度向市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是党组已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2次,研判政治生态2次;四是通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已经召开领导小组会议7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7.针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持续落实‘三个规定’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判分析廉政风险2次,对17项风险点进行监督2次;二是开展“三个规定”谈心谈话3次;三是每季度对“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进行通报,已通报4次;四是2024年全院干警主动记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33件,与2023年的25件相比上升32%;五是已建立廉政风险登记制度,坚持每年实时更新部门及个人廉政风险登记表。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8.针对“‘三清行动’不彻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第2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品领用规定(试行)》《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加班用餐管理规定(试行)》《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职工请销假规定(试行)》等5项制度;二是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次,督促制度落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9.针对“派驻履职监督偏宽偏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广汉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备、做出承诺、事后再报告”制度,2025年1月,广汉市人民检察院1名干警结婚,已进行了事前报备、做出承诺、事后再报告;二是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中共广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党组会等形式开展监督工作,2024年列席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14次,提出意见建议11条;三是及时掌握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接受相关巡察、督察等信息,要求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定期报送整改工作进度,对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整改工作台账核查5次,开展1次专项督查。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九)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薄弱环节
30.针对“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于2024年4月22日将班子成员全部配备到位,并于2024年10月23日调整班子分工。目前,班子成员梯次结构比较合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1.(1)针对“队伍年龄偏大且发展党员数量较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通过公招和选调引进年轻干警,干警平均年龄由46.1岁降为44.4岁。2025年申请4名编制用于公招,申请2名编制用于选调生招录;二是严格完成组织部下发的党员发展计划,2024年已发展党员1名,预备党员1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针对“未严格执行检察官考核制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9月17日对《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指标进行修订,修改指标13条,修改后指标更科学,更符合工作实际;二是严格执行检察官考核制度,通过考核评定等次并进行公示,目前已完成考核,评定“好”等次4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2.针对“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成派驻检察室工作场所建设,挂牌地址分别为汉州街道和广汉市工业集中发展区;二是已配齐相关人员;三是目前两个检察室已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3.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进行学习,引导各党支部和党务干部“懂章法、会操作”;二是已向4个支部下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用手册》;三是对4个支部的支部手册记录情况和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检查4次;四是对全院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2次,并督促及时交纳党费;五是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对支部党员进行更新调整,基本维持原来支部建设,党员相对稳定。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4.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已召开2次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已向4个支部下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用手册》,对4个支部的支部手册记录情况和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检查4次;三是组织3个在职党支部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学习1次,第一支部完成1名预备党员转正,第三支部发展预备党员1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5.针对“民主生活会没有实际效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2025年第一次党组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中心组会议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将严的要求贯穿到整个民主生活会,打牢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二是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书记主持起草,均修改了3次以上并经党组会审议通过。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均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并进行了3次以上修改,做到了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三是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均对上年度问题进行了回应,2024年度均形成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四是民主生活会前均进行了谈心谈话,达到了加深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五是已于2025年1月26日召开中共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深挖根源、触及灵魂,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相关资料按要求进行了归档。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6.针对“退休支部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2022年至2024年的离退休支部党费均已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目前,支部的党建活动均按照“拟定活动方案-支部集体研究-机关党委审核”的流程开展;二是已于2024年10月11日组织离退休支部学习违规经商办企业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费使用的跟踪管理;三是2025年1月13日,对支部管理和活动室使用管理再次明确要求,对离退休支部书记和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十)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改后又犯、整改措施不实等问题
37.(1)针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同第26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针对“党组抓党建工作的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同第34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同第33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针对“党组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方式简单,学用结合脱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同第3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5)针对“党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同第35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6)针对“经费报销手续不完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同第22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7)针对“三公经费开支依据手续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同第17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8)针对“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同第24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9)针对“未对退休党员干部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10月11日通过离退休支部会议组织退休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及相关典型案例;二是已于2024年12月12日通过全院干警会议学习案例,要求进一步树牢意识形态防线。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0)针对“‘三公’经费开支依据手续不完善和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等问题,直到本轮巡察依然发现此类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财务人员分别于2024年8月17日、8月27日、9月19日、9月27日对《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学习,强化组织观念、程序观念,坚决做到“三单”不齐全不予报销,坚决按照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再次进行学习,强化责任意识,杜绝违规报销情况发生,严禁超支挂账差旅费,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二是对报销流程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明确报销程序;三是2024年12月已进行专项检查,同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持续抓好落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1)针对“未对财务制度清理更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同第19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虽然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共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广汉检察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
(一)坚持责任落实,常态推进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先导,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提高工作的常态化手段,结合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查漏洞、补短板,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锲而不舍、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新发现的问题,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完善的事项,坚持建章立制、一抓到底,务求整改清仓见底,取得实效。
(二)坚持常抓不懈,构建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责任、履职能力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治理一片领域,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同时对已经建立的制度,要强化制度权威,加强制度执行力,切实抓好落实。
(三)坚持统筹兼顾,深化结果运用。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院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构建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公开期限:2025年6月30日至7月18日
联系电话:0838-5234407
中共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