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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19 来源:法院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由广汉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负责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和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负责审理本院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5、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6、总结法院审判工作经验,向上级法院请示有关适用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

7、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本院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院法官、法警、书记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并做好法官等级评定、法警警衔评授的上报工作。

8、监督本院全体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

9、承办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之年。全体干警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优化诉讼服务,提升审判质效,加强队伍建设,认真接受各方监督。

服务大局,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同城化、城镇化及现代化发展思路,把握发展的近期及远景目标,充分发挥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为民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脱贫攻坚、绿色发展等中心工作,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巡回审判等便民举措,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坚持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量。以司法制度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化家事审判、繁简分流、庭审实质化改革,加快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进程,推动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升级。

打造队伍,夯实审判基层基础。促进队伍不断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增强干警推动广汉振兴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审判工作良好态势。

二、部门概况

广汉市人民法院设19个职能庭(室),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执行局、司法调解指导中心、雒城法庭、新丰法庭、高坪法庭、连山法庭、小汉法庭、行政庭、审监庭、审管办、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行装科、法警大队。我院经机构改革核定政法编制人数93人,工勤2人。车辆编制26辆。现有在职干警81人,退休干部41人(年底去世1人),抚养人员6人,聘用干警60人。执法执勤及公务车辆共计26辆。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广汉法院本年收入合计279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1.46万元,占100%。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02.33万元,增长27.97%,主要原因系法官工资套改和公用经费预算增多。

2017年广汉法院本年支出合计275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3.50万元,占89.02%;项目支出302.56万元,占10.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汉法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756.0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2.33万元,增长27.97%,主要原因系法官工资套改和公用经费预算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6.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总计各增加602.33万元,增长27.97%,主要原因系法官工资套改和公用经费预算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6.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455.81万元,占89.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21万元,占6.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46万元,占2.19%;住房保障支出59.58万元,占2.1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3.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7.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46.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8.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8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87万元,占86.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30万元,占13.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8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37万元,下降8.37%。主要原因是公车拍卖。

3.公务接待费支出9.3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61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79万元。外事接待2批次,20人,共计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德国法院考察团、澳门法院考察团。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90万元,下降17.0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汉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6.05万元,比2016年增加301.89万元,增长67.9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汉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汉法院共有公务用车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6个,涉及财政资金302.5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9日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docx

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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