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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财政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已于2021525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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