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0)广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219号 | 庞加贵 赵明荣 | 房屋所有权 | 510681001004GB00600F00220062 | 广汉市浦东路68号4栋1单元4楼1号(奥园玖珑湾) | |
2 | 川(2020)广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220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支行 | 预抵押 | 510681001004GB00600F00220062 | 广汉市浦东路68号4栋1单元4楼1号(奥园玖珑湾) |
登记机构: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