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消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幼儿保健沐浴消费引发的纠纷
发布时间:2021-06-08     来源: 广汉市市场监管局


近日,在广汉市消委会调解下,一起因幼儿保健沐浴着凉感冒引发的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由经营者广汉市某孕婴童用品店补偿消费者1000元并退还用户预付卡的余额。

420日,广汉的李女士带4岁多的儿子,到广汉某孕婴店进行婴幼儿游泳沐浴。因接近下班时间,游泳池的水温已降到33(正常水温应保持在38)。李女士依然要求儿子下池游泳,工作人员遂将水温调至36度让李女士的儿子下水游泳。在李女士儿子快游泳结束时,来了一位自称该店职工的女士带儿子游泳,发现水温低了,服务员马上按其要求将水温调试到38度。李女士生气的认为服务员缺少专业素质,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并向店方交涉,若孩子因水温过低引起不良后果该店要负责。第二天,李女士的孩子发高烧到医院就诊,共就诊五天花费500余元。其间,店方表示歉意,带礼物到消费者家中探望,过后就不理会了。消费者多次找经营者协商,要求赔偿医疗费和耽误上幼儿园的费用共计1000元。多次协商未果,遂到广汉消委会投诉。

接案后,消委会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调解,认为经营者应以顾客服务为重,不应区别对待,服务人员要加强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教育,在事件中负有主要责任。消费者应该考虑水温对孩子的影响和适应能力,也负有一定的责任。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上述协议,一起因幼儿保健沐浴引发的消费纠纷得以解决。(苏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