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广汉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广教[2018]47号)收悉,经成本监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定价程序,报经广汉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通知你们,请遵照执行:
单位:元/生·期
等级
地区
市一级幼儿园
市二级幼儿园
市三级幼儿园
调整后
广汉
1200
900
600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18年秋季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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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27日
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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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广汉市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838-608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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