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医疗保障局于对部分医院、定点零售药店及诊所违约违规问题情况的处理通报
发布时间:2022-07-19     来源: 医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医保局安排部署,2022年广汉市医疗保障局将对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望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引以为戒,进一步规范医保服务行为,自觉维护基金安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广汉市邱氏诊所

检查组部分处方药销售处方进行了核查,抽查了大金额销售登记情况,对医保支付结算系统的刷卡记录和本地进销存系统的大额销售记录进行了比对,并随机抽取了部分药品的出入库记录,查看其出入库依据是否充分等,检查中发现该诊所药品及医用耗材未建立购销存医保部门依据协议约定,对该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处理结果如下:

1、责成该诊所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暂停支付。

2、中止协议一个月。

二、广汉金信口腔诊所

检查组通过对该单位现场走访、抽查核对销售明细与刷医保卡明细、核查大额登记本等方式进行检查,并抽查特病药单位购销存数据。发现该单位无药品及医用耗材购销存;上传医疗费用明细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涉及违规1笔,涉及违规金额500元;未建立大额登记本;现场查看药品和诊疗项目价格无公示。涉及违规金额合计500元。医保部门依据协议约定,对该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处理结果如下:

1.责成该单位进行整改,严格落实协议细则;

2.暂停支付,中止本协议1个月。

3.追回违规金额500元,处罚违约金2000元。

三、广汉赵氏口腔诊所

检查组通过对该单位现场走访、抽查核对销售明细与刷医保卡明细、核查大额登记本等方式进行检查,并抽查购销存数据。发现该诊所未开展从业人员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未建立购销存制度;上传医疗费用明细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涉及1笔,涉及金额4400)。医保部门依据协议约定,对该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处理结果如下:

1.责成该诊所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暂停支付,中止协议一个月。

2.追回违规金额4400元,并处2倍违约金8800元。

四、广汉二四一卫生所

检查组通过对该单位现场走访、抽查核对销售明细与刷医保卡明细、核查大额登记本等方式进行检查,并抽查特病药店购销存数据。发现该诊所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未设置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药品及医用耗材无购销存;未建立大额登记本。医保部门依据协议约定,对该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处理结果如下:

1.责成该诊所进行整改,严格落实协议细则;

2.暂停支付中止本协议1个月。

五、广汉森德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检查组通过对该单位现场走访、抽查核对销售明细与刷医保卡明细、核查大额登记本等方式进行检查,并抽查特病药单位购销存数据。发现该单位无药品及医用耗材购销存。医保部门依据协议约定,对该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处理结果如下:

1.依据《服务协议》进行处理,严格落实协议细则,责成该单位进行整改,限期整改1个月;

2.暂停支付,中止本协议1个月。

六、广汉桂茜中医诊所

检查组通过对该单位现场走访、抽查核对销售明细与刷医保卡明细、核查大额登记本等方式进行检查,并抽查特病药单位购销存数据。发现该单位无药品及医用耗材购销存;上传医疗费用明细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涉及违规金额合计145.2元。医保部门依据协议约定,对该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处理结果如下:

1.依据《服务协议》进行处理,严格落实协议细则,责成该单位进行整改,限期整改1个月;

2.暂停支付,中止本协议1个月;

3.追回违规金额145.2元,处违约金290.4元。

七、广汉雅美口腔诊所

检查组通过对该单位现场走访、抽查核对销售明细与刷医保卡明细、核查大额登记本等方式进行检查,并抽查特病药单位购销存数据。发现该单位无药品及医用耗材购销存;大额登记不完善,未登记地址。医保部门依据协议约定,对该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处理结果如下:

1.依据《服务协议》进行处理,责成该单位进行整改,严格落实协议细则;

2.暂停支付,中止本协议1个月。

八、广汉敬明康复诊所

检查组通过对该单位现场走访、抽查核对销售明细与刷医保卡明细、核查大额登记本等方式进行检查,并抽查特病药单位购销存数据。发现该单位无药品及医用耗材购销存。医保部门依据协议约定,对该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处理结果如下:

1.责成该单位进行整改,建立购销存,暂停支付,中止本协议1个月。

九、广汉景溪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检查组通过对该单位现场走访、抽查核对销售明细与刷医保卡明细、核查大额登记本等方式进行检查,并抽查特病药单位购销存数据。发现该单位无药品及医用耗材购销存。医保部门依据协议约定,对该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处理结果如下:

1.依据《服务协议》进行处理,严格落实协议细则,责成该单位进行整改,限期整改1个月;

2.暂停支付,中止本协议1个月。

十、广汉康鑫诊所

检查组通过对该单位现场走访、抽查核对销售明细与刷医保卡明细、核查大额登记本等方式进行检查,并抽查购销存数据。发现该诊所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无门诊登记本;药品进销存建立不完善,诊疗服务项目未明码标价。

医保部门依据协议约定,对该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处理结果如下:处理结果如下:

1.责成该诊所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暂停支付,中止协议一个月。

2.追回违规金额521元,处违约金2042元。

十一、广汉康安诊所

检查组通过对该单位现场走访、抽查核对销售明细与刷医保卡明细、核查大额登记本等方式进行检查,并抽查购销存数据。发现该诊所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病历和处方不完善(无处方涉及两笔,涉及金额641元);药品及医用耗材未建立购销存。医保部门依据协议约定,对该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处理结果如下:

1.责成该诊所进行整改,整改时限1个月;暂停支付。

2.追回违规金额641元,并处2倍违约金1282元。中止协议一个月。

十二、广汉市吉昌药业益诚大药房

检查组通过对该单位现场走访、抽查核对销售明细与刷医保卡明细、核查大额登记本等方式进行检查,并抽查药店购销存数据。发现药店营业执照已过期;执业药师证已过期;未开展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未建立大额支付登记本。医保部门依据协议约定,对该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处理结果如下:

1.责成该店整改,整改时限一个月。暂停支付,中止协议1个月。

十三、德阳市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广汉六十三店

检查组通过对该单位现场走访、抽查核对销售明细与刷医保卡明细、核查大额登记本等方式进行检查,并抽查药店购销存数据。发现药店在经营场所摆放小包纸巾;未设置医保电子凭证、医疗保障卡使用指南;未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医保部门依据协议约定,对该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处理结果如下:

1.责成该店整改,整改时限一个月。暂停支付。中止协议2个月。

十四、广汉市吉昌永生药业有限公司

检查组通过对该单位现场走访、抽查核对销售明细与刷医保卡明细、核查大额登记本等方式进行检查,并抽查药店购销存数据。发现药店营业期间药师不在岗;未按要求及时如实上传参保人员购药的品种、规格、价格及费用等信息,并与内部销售系统不一致(涉及五笔,涉及金额888元);购销存比率低于90%(阿托伐他汀钙片83.33%);现场摆放汤锅、奶锅等促销宣传医保部门依据协议约定,对该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处理结果如下:

1.责成该店整改,整改时限一个月。暂停支付。中止协议2个月。

2.追回违规金额974元,并处违约金1862元。

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常态化检查,确保全覆盖,力求见实效”。请各医院、诊所、特殊疾病定点零售药店及定点零售药店,认真吸取教训,切实整改,加强管理,杜绝各种违规现象发生严格按照《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履行义务。

今后,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顶格处理,对于再次违反协议规定的药店,将解除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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