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 广汉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广汉市幼儿园开设托班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6     来源: 市教体局

各幼儿园:

为全面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加强和规范我市幼儿园托班管理,经研究,特制定《广汉市幼儿园开设托班的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广汉市卫生健康局

2023829

广汉市幼儿园开设托班的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1)精神,按照《德阳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德办发〔202041)和《广汉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广府办〔202140)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幼儿园托班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鼓励支持原则。积极支持托幼一体化发展,鼓励现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在满足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创造条件增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科学规范原则。把幼儿安全、健康放在首位,遵循2—3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其在身体发育、运动发展、语言发展、认知发展、情感与社会性发展、审美发展等领域的全面发展,推动幼儿园托班科学规范办托。

示范引领原则。围绕“十四五”末每千人口拥有4.5个托位的目标任务,因地、因园制宜,分类建设幼儿园托班示范点,并纳入创建市级示范园特色增值性指标,引领全市幼儿园托班开设工作。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后新建、扩建幼儿园的,将开设托班纳入幼儿园规划建设。2023年秋季,全市有条件的幼儿园托班覆盖面达60%2024年,全市有条件的幼儿园托班覆盖面达80%2025年,实现有条件的幼儿园全部开设单独托班。

三、开设要求

(一)开设流程

拟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向市教体局提出申请,经市教体局审核后,到市卫健局备案。

(二)硬件设备

托班用房应当设置在1—2楼,按班级独立成套,配有活动、就寝、厕所、盥洗、衣帽储藏等空间,生活单元房间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应少于159,当活动室与寝室合用时,其房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应少于105。为2—3岁幼儿提供尺寸适宜的桌椅、橱柜等家具和盥洗设备,活动区地面宜铺设柔软、有弹性的材料。应当提供就近、相对独立的户外活动空间,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运动器械适宜,确保幼儿爬、走、钻、攀等活动开展。托班用房应当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设置。

(三)环境创设

创设家庭式的环境,室间规划合理、卫生安全、温馨童趣,便于幼儿日常生活、玩耍和阅读等活动的开展。各类玩具、材料及图画书配备数量充足,满足多种感知体验、感觉统合等发展的需要。

(四)玩教具配置

玩教具种类可参照《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管理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的通知》,提供的玩具应当符GB6675《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提倡多使用日常物品、自然材料和非结构性材料。

(五)人员配置

托班班级应当配足专任教师和保育员(以下简称保教人员),幼儿与保教人员的配比不高于7:1。托班教师需获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并通过托育保教方面的相关培训;托班保育员需通过托育保教方面的相关培训方可上岗。

(六)入托要求

入托年龄原则上为24个月及以上,幼儿进入幼儿园托班前,应当完成适龄的预防接种,经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托;离开托班3个月以上的,返回时应当重新进行健康检查。

(七)班级规模

一般按照25—36个月编班,也可以按照25—30个月,31—36个月编班,每班人数不超过20人。

(八)托班与小班入园脱钩

幼儿园托班入园与小班入园脱钩,就读托班的幼儿申请就读小班时,须执行市教体局制定的招生入园规定。

四、其他事项

(一)规范托班日常管理

托班的收托管理、人员管理、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保教管理、经费收支管理等纳入幼儿园统一管理,参照幼儿园标准执行。膳食、健康检查、照护与保教等应当符合2—3岁幼儿的身心发展特征。

(二)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坚持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导向,综合考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在普惠托育服务价格范围内自主确定服务价格。同一类型公办园举办托班的,价格应当统一。普惠性民办园举办托班的,价格应与公办园大体相当。

(三)规范托班收费行为

开设托班的幼儿园要将托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电话等内容予以公示。除保教费以外的餐费、杂费等费用应按成本价收费,不得盈利。严禁跨学期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严禁以托班名义乱收费。

(四)加强托班监督管理

市教体局负责对幼儿园托班进行科学保教指导和监督管理,将托班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条件、照护与保教质量、安全管理、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纳入日常督导范畴。市卫健局负责对幼儿园托班进行卫生保健、膳食营养、疾病预防指导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