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关于公开征选2024年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4     来源: 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广汉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关于公开征选2024年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

各有关平台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经济工作会精神,加快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广汉市实际,现拟于2023年至2024年期间开展广汉市消费券发放工作。现特向全社会公开比选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入选平台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消费券发放平台需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范围。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消费券发放领用需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辅助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辅助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能及时有效处理。

2.按照广汉市消费券发放工作部署及统一要求,能分批次组织消费券发放,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手机GPS定位在广汉区域范围内的人员,下同)能够通过手机APP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券后到活动指定线下实体店铺核销。

3.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T+1日内出具分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每轮(批)消费券发放后,能及时提供本轮(批)消费券发放数据报表及分析报告。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平台支持消费券核销的商户可覆盖全市,行业业态覆盖消费券发放各领域,且能对商户按区域和行业业态进行有效管理。

2.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3.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大力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鼓励平台活动期间配套与财政投放资金相应的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本次消费券活动入选平台财政投放资金分配将向配套自有资金和叠加商户优惠多的平台倾斜。

(五)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财政资金原路退回广汉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指定账户。

(六)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二、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2023年12月27日16时。

三、报名方式

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入选条件向广汉市商务和经济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比选响应文件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一式两份),我局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比选工作,请参加比选的单位及时准备好相关方案。如果只有一家报名,不再另外组织比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四、联系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比选的企业,于2023年12月27日16:00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广汉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金雁街道银川路24号

联系人:罗玉红,联系电话:13795902377。

广汉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