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03-20     来源: 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一、基本信息

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办公地址:广汉市万寿街一段46号

邮 编:618300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5228058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科学技术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

  (二)组织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市工业行业、信息产业和生产服务业管理;负责市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应急调度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并组织实施。

  (五)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创业,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负责推荐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天府友谊奖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市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七)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指导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制定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问题的协调。

  (九)对国家、省、市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市大企业大集团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统筹推进本地区信息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信息化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一)负责本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协调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协调本地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二)协调本地区无线电频谱资源,负责区域内无线电行政执法和宣传;负责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协调处理工业企业重大安全事故。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融合发展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食盐专营管理等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牵头科研创新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编制全市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十九)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指导工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

  (二十)组织协调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协调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二十一)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贯彻落实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的相关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十二)负责原工业局、轻纺局、贸易局、物资局的机关遗留事务,机关离退休干部和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所属企业资产、遗留问题处置,信访、上访工作;负责原所属企业军转干部信访、上访、劝返及协调、处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我市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的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信访、维稳等工作。

  (二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四)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二十五)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领导简介

曾祥勋  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

彭远清  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喻皎皎  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玉洁  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黄明波  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消防安全、综治及值班安排等工作;负责机关目标考核及重要工作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局直属党组织建设,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总结;负责局机关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宣传、工会、妇女、共青团、老龄、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的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干部管理和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后勤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协调股。负责深改相关工作;负责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归口指导企业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有关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的意见和措施;指导企业人才的培训、交流工作;贯彻落实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的相关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工程类初级职称的评审组织工作;负责全局申报项目资金的汇总统计。

(三)企业发展与运行监测股。起草有关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和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研究;组织起草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德阳高新区西区、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作;牵头编制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制定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配套发展,负责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负责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拟订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小企业创业平台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治乱减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增加企业负担的案件;负责融资协调工作。

(四)产业管理股。贯彻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负责产业政策确认;负责行业管理及综合协调服务,组织编制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落实;监测产业运行态势,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产业布局、产品结构调整方案,拟订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及开拓国际市场;组织指导企业跨区域和境外开展合作、兼并重组;负责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申报、管理等工作;负责市药品储备管理,组织实施重大灾情、疫情、军需、战备等情况下药品的紧急调度;

(五)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股。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组织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的意见,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确认;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拟订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产学研联合和重大关键平台共性技术攻关;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及省重大技术创新专项,编制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负责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鉴定、验收;督促、指导行业企业依法开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牵头推进工业设计;组织引入风险投资;负责推进工业品牌战略的实施,参与指导品牌和商标创建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局招商引资工作。

(六)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股。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参与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河长制工作;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组织申报中央、省财政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申报中央、省、市财政淘汰落后产能、绿色发展等专项资金项目。

(七)科技创新与信息化股。组织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国、省、市科技项目的推荐、审查、管理、实施等工作;负责管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类的品牌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创新型产品;负责牵头推进全市双创工作;负责全市全面创新改革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负责推荐四川省级科技进步奖;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指导、监督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科技金融融合;指导全市科技统计工作;指导、组织全市产学研、校(所、院)地合作工作;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科技创新试点、示范工作,推动企业科技进步;负责指导各类园区的科技工作;拟订科学技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的试点示范、成果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科技扶贫专项;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涉及人口健康、环境、资源、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综合科技工作;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和宣传;负责制定本地区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规范;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务行业管理;推进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申报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专项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承担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协调工作;推进物联网、无线城市、智能卡产业的发展及应用推广;统筹推进企业信息化和行业信息化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互联互通;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大行业重要信息安全保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负责区域内无线电行政执法和宣传;负责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八)安全生产与要素协调股。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实施目标考核;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处置行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督促淘汰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直购电申报组织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运行调度,制订中、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组织开展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反窃电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天然气、成品油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负责成品油仓储、经营点的规划编制及执行;协调铁路道口、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企业铁路运输的综合协调,负责大件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九)法律法规与盐业监管股。承担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依法治市、普法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等工作;负责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维护工作;负责行权平台管理及行权事项清单制定、更新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食盐专营管理等工作。

(十)改制办。负责原工业局、轻纺局、贸易局、物资局的机关遗留事务,机关离退休干部和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所属企业资产、遗留问题处置,信访、上访工作;协调处理原所属企业军转干部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我市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的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信访、维稳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