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万寿街63号
邮编:618300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30—18:00;
冬季:8:30—12:00; 14:0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5220029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研究并提出全市教育体育发展战略的建议。
(二)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与协调管理。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体育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高中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协调发展,规范办学行为。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等工作。
(四)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经费和基建项目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筹措经费、拨款、基建投资、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体育援助、贷款、合作项目的执行。
(五)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练员队伍的建设。根据编制部门核定各学校(单位)的人员编制数,按照管理权限,合理配备教职工、教练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实施教师、教练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教师、教练员资格制度的实施,指导和管理教职工、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的评审报批及聘用工作。指导教体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和聘(免)学校(单位)领导干部。
(七)负责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推进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和稳定工作。
(八)承担公办学校的设立、更名、撤销与调整工作。指导中小学布局规划、调整。拟订公办学校基建项目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学校基本建设、后勤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对校舍安全的检查和自然灾害造成校舍安全问题的处理。
(九)负责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小学、初中、高中、职高学历教育和考试。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落实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参与高考、中考、成人考试及录取工作。
(十)组织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教育督导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全市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内部监督、审计工作。
(十一)负责并指导全市体育工作。负责全市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工作。指导、管理和推动学校体育工作,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体育运动反兴奋剂工作。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普通话推广和师资培训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承办市市民服务中心转办的事项。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瞿 强 中共广汉市委教育工委书记,中共广汉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张 程 中共广汉市委教育工委委员,中共广汉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屈 杨 中共广汉市委教育工委委员,中共广汉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昌鸿 中共广汉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广汉市人民政府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叶 灵 中共广汉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吟竹 中共广汉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副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吴 威 中共广汉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
杨广璐 中共广汉市教体局党组成员、招办主任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电、内务、会务、文秘、保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政务协调、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及文印工作。负责制定执行机关管理制度和行政效能建设。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报刊征订、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治安保卫、信息化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制定年度计划和总结。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指导所属单位、学校文书档案管理。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精神文明、群团等工作。负责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承担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教育股。承担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的行政管理及教育教学管理责任。拟订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学校教育思想、办学方向的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常规管理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国家课程计划的监督执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指导学校教育改革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德阳市、广汉市交办的教育研究项目和课题,指导教育科研工作及成果的推广。审定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电子音像制品。拟订学校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和指导性教学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初中毕业升学文化、体育和实验考试工作的实施。组织协调语言文字研究、改革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规范语言文字工作。
(三)学生股。负责中小学德育、体育、艺术、国防、科技、信息技术、卫生、健康、环保教育等工作。拟订有关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制定中小学德育、体育、艺术、卫生等工作规划与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指导学校开展学生社会实践。参与指导学校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好劳动实践教育、留守儿童教育、学校文化建设和文明校园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指导关心下一代工作。
(四)人事股。负责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学校人事管理及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人才资源开放和专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学校的人事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审核、报送工作。负责系统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优秀教师(教练员)和教育体育工作者的评比表扬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学校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机关及所属单位、学校的机构编制,宏观管理并指导中小学教职工流动调配、工资福利待遇等工作,均衡配置中小学教师资源。负责校园长、教师、教练员培训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学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五)计划基建财务股。统筹管理教育体育事业费、教育专款等经费。负责经费预、决算,监测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财务政策、法规的宣传并贯彻实施。负责系统内部财务统计工作。制定基建投资计划。负责负债的清理与偿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监督系统内国有资产使用情况,指导管理学校教学、实验用房和学生、教师生活用房的建设工作。负责校(园)危房的检查、技术鉴定及排危工作。负责规范收费行为。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学校后勤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牵头落实各项教育体育惠民政策,指导执行教育体育援建项目。
(六)体育股。负责体育产业、群众体育、竞技体育、老年体育工作。拟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规划布局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公共体育场馆管理。研究制定青少年业余训练规划和工作意见,指导业余体育训练。组织参加各级体育竞赛,组织开展本级和承接上级体育赛事活动,严肃赛风赛纪,监督反兴奋剂工作。参与体育教研、科研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体育类资格认定、审查、申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体育协会、体育场馆、体育市场、体育彩票销售、高危体育运动项目,规范体育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指导老年人体育工作开展。负责指导体育涉外、涉港澳台相关工作。
(七)安全稳定股。承担本系统安全工作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德阳市和广汉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督促学校和体育场馆安全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协调处理本系统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现场处置和报告任务及善后工作责任。承担学校校车使用审核工作。承担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信访工作责任,研判分析教育体育信访维稳形势,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指导、协调、督促有关股室、所属单位及学校办理市市民服务中心转办的事项。负责本系统禁毒、防邪和警校共育等工作。负责学平险、校责险、体育场馆公众责任险工作。参与“河长制”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中小学的安全保卫、反恐防暴工作。
(八)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教育督导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督导评估的规章制度、指标体系,拟订实施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指标体系和方案。负责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和调研工作。负责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和调研工作。负责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制定本系统综合绩效和教育目标考核办法并实施考核。配合实施对市级部门、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划分全市督学责任区,组织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负责督学队伍业务管理、培训、考核。按管理权限组织和协调各学校领导干部任中、离任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工作。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查询、核查等有关事项。督办落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和局党组会议议定事项,发布督查通报。
(九)政策法规股。负责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学科类、体育类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平台监管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职责,拟订相关培训规范管理政策。
(十)招生考试办公室。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教育考试部门有关普通高考、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空军招飞、书法水平测试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国家教育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信息确认和考试组织。发布招生信息和招生政策。负责国家教育考试的试卷保密、流转工作,调查处理招生考试中发生的突发问题。负责国家教育考试信访、咨询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