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镇
发布时间:2024-03-21     来源: 广汉市政府

一、基本信息

广汉市高坪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四川省广汉市高坪镇东升街西段6

    编:618300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5600453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讨论决定本镇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

(三)统筹区域。落实关于辖区的重大决策,制定辖区经济和社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乡村振兴工作,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

(四)强化基层治理。负责本辖区社会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群众和单位参与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优化公共服务。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组织实施并优化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劳动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各项公共服务。

(六)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社会稳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东  高坪镇党委书记

  琴  高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曾    高坪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何高明  高坪镇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威  高坪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淳荩  高坪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秀君 高坪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邓运鹏  高坪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

王明旭 高坪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聂元刚  高坪镇副镇长

陈  涛  高坪镇副镇长

  怀  高坪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四、机构设置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务、宣传、统战、组织人事(老干部)、机构编制、群团等工作;负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负责纪检监察、民主法治、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的文电、会务、信息、档案、年鉴、党史、地方志、机要保密、绩效管理(督促检查)、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镇人大日常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等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规划,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负责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扶贫开发、基层政权建设、农民工服务、退役军人事务等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统筹管理辖区内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并移送案件线索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场镇管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相关工作。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挂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人民武装、综合治理、群众工作、平安建设、信访稳定、社会治安、依法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禁毒整治等工作;负责辖区社会治理、小区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群众和单位参与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管理;统筹负责指导村(社区)治理和村(居)民自治工作;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健全防范控制网络,做好预防、教育和转化工作;负责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和综合防灾减灾责任;负责应急管理,做好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全生产监管规划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牵头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和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综合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辖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督促问题整改;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打击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协助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和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负责消防和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

(六)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负责组织和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镇财政专项资金;负责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指导;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资金;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保资金;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劳资工作。

(七)经济办公室(挂统计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社会规划,牵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负责统筹推进一、二、三产业的,抓好产业规划、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科技普及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与经济相关的用地、能源、交通等生产要素保障工作;负责本辖区的统计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各项普查等工作;负责辖区个体经济、经济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和规划、村镇建设、农房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组织编制镇(村、社区)国土空间体系规划、专项规划及审查报批工作,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承担农房建设监督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协助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新农村聚集点建设等项目的选址、用地等工作;负责指导统建安置小区、新农村聚居点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法规,根据委托,负责承办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具体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挂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民政、残联、医保、社保、就业、教育、卫生健康、党群服务、农民工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根据授权,办理辖区内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联办件的现场踏勘工作,负责统计并上报便民服务相关资料。

(九)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挂农业服务中心牌子)。负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方面的服务工作;参与辖区范围内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工作,提出农村社会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等建议,并指导实施;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农机安全、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供水、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扶贫等工作;承担河长制相关具体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普查相关工作。

(十)产业服务中心。负责拟订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相关的综合协调、咨询服务、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建立政府与企业间双向沟通联系,提供协调联动;负责根据产业规划做好辖区企业的宣传推介、产业引导和配套服务;做好招商引资前置服务,搭建企业交流合作平台;推进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受理企业提出的各种资金、项目支持申请,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工作。

(十一)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组织开展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群众意见建议收集,来访接待、矛盾纠纷调解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文化宣传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活动,负责村(社区)文化宣传及文明创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