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广府办〔2023〕12号)
发布时间:2023-04-17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广汉市2023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各产业园区:

现将《2023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23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2.2023年度政务信息采用计分分值表

 

                            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8

附件1

 

2023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任务

(一)市级党委部门、有关单位及群团组织

单位

年度任务分

市委组织部

20

市纪委监委机关

10

市委宣传部

10

市委统战部

10

市委政法委

10

市检察院

10

市法院

10

市委党校

10

市委编办

10

市总工会

10

市妇联

10

市残联

10

市科协

10

团市委

10

市工商联

10

(二)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单位

年度任务分

市经信科技局

100

市农业农村局

100

市市场监管局

100

市商务经合局

100

市人社局

100

市发改局

100

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100

工业集中区

100

市卫健局

80

市财政局

80

市税务局

80

市教育局

80

广汉生态环境局

60

市住建局

60

市自然资源局

60

市行政审批局

60

市国资金融局

60

市交通局

60

市水利局

60

市应急局

40

市统计局

40

市民政局

40

市文化和旅游局

40

市综合执法局

40

市公安局

40

市司法局

40

三星堆博物馆

40

市医保局

40

市乡村振兴局

20

广汉调查队

20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

市信访局

20

融媒体中心

20

市审计局

10

航展服务中心

10

公积金中心

10

 

 

 

 

(三)镇、街道

单位

年度任务分

三水镇

30

连山镇

30

高坪镇

30

雒城街道

30

三星堆镇

20

金鱼镇

20

汉州街道

20

向阳镇

20

金雁街道

20

小汉镇

20

金轮镇

20

南丰镇

20

二、考核方式

(一)市政府办公室每月通报得分情况及扣分明细,每半年通报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二)同一信息反复报送的,按一条计算;无效信息(格式不规范、要素不完整、照搬照抄、单位内部简报)不予采用。

(三)约稿信息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股发出正式约稿为凭证,迟报、内容失实、质量不高、抄袭的每次扣5分,对经催报后仍不按规定报送的单位每次扣10分并通报批评。

(四)镇(街道)未按要求派员参加政务信息跟班学习的,每人每次扣10分。

(五)领导批示加分。除突发事件、紧急事件外,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每条加10分。

(六)未纳入全年目标任务的政府序列部门,如有需反映的工作情况、经验成效或特色亮点等,请及时高效报送;如有约稿通知,按相关要求报送,否则扣减相应目标绩效考核分。

 

 

 

 

 

 

 

 

 

 

 

 

 

 

附件2

 

2023年度政务信息采用计分分值表

 

级别

计分项

采用分

说明

省政府办公厅

上报国办专报

10

 

川政晨讯

10

 

政务工作交流

6

 

德阳市政府办公室

德阳政讯

6

 

政务图文

4

每条次

广汉市政府办公室

广汉信息

5

 

简讯

3

 

加扣分项

领导批示

+10

每次

紧急约稿(案例补充)被采用

+6

每条次

未按要求补充紧急案例

-3

每条次

未按要求完成约稿

-10

每条次

未按要求派员跟班学习

-10

每人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