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来源: 市住建局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由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17条。其中项目信息1条、工作简报174条、房地产领域34条、动态信息99条、公开指南1条、依申请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4条、财政预算决算公开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遵循信息公开审批流程,依法梳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操作流程等作出具体规定,严格审核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完善平台建设,整合住建板块功能,着重提升平台的运行效率,增强网站检索功能、信息下载功能,增加信息分类统计、查询、提醒等功能,强化网站后台信息的安全性、稳定性保障。

(五)监督保障方面。通过加大公开工作力度,完善考核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顺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为此,2023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将公开意识融入日常工作中,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及时收集、报送信息,及时公开相关内容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充分调动各部门深挖信息的积极性,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涉及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参与业务培训,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抓漏补缺,认真学习,积极请教。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严格要求,提高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