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财政包干三年翻番
发布时间:2022-09-29     来源: 系统管理员

财政包干试行一年后,广汉实现税利创历史新高,达到2400多万元,完成包干上缴基数之后,财政收入超额三成以上,县财政分得131万元。“上百万啦!”在那个“万元户”就是偶像的年月,的确是笔大得惊人的数目。

广汉是四川省第一个实行财政包干的县。实行财政包干后的头三年,效果主要体现在:第一,调动了地方各级生财、聚财、用财的积极性。县上有了一定财权,对企业也实行了上缴利润包干,超收部分留给企业,企业对职工也实行了奖励制度,因此县、企业和职工个人都关心增收,积极想办法增收。第二,县上有了一定的机动财力,用于支持有前途的工农业生产项目,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第三,随着地方财力的增强,有能力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城镇建设、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因投入增加而迈上了新台阶。第四,国家、地方和企业的收入都逐年增加。

包干后三年间,广汉财政上缴金额增加了88%,县财政留用金额增加了60%,31户国营企业留利平均每年增加14.6%,职工个人奖金收入年均增加19.2%。

然而,由于情况和政策的变化,三年后,财政包干体制出现了不利于广汉发展的新问题。

1981年11月,广汉向省委书记报告,请求改进包干办法,理由是:试行两年证明,随着生产的发展,工商税持续上升,而农业税、所得税和企业上缴利润则明显下降。按照现行的收入分成比例分配,县留收入逐年减少,上缴比例逐年增加。同时,由于上面出题目的支出很多,县分成收入的增加部分赶不上支出的增长,已无力承受。《报告》请求对原订的财政包干办法进行改进完善,以解决出现的问题。

1982年6月,省委派出一个工作组到广汉进行专项调查。7月15日,工作组向省委提交《关于广汉县试行财政包干的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上缴比例上升,县上收入比例下降。1980年,省、县分成比例为52.3∶47.7;1981年为54∶45。二、财政收入的超收部分,县上分成比例略高于省,但上级在开支上新出的题目多,如行政、事业人员增加工资和地区差的补贴,硬性分配来的军转干部、藏区内调干部、大学毕业生的工资开支,新设消防中队,增发学校班主任津贴,落实政策人员收回安置工作等,这类开支全由县财政承担,每年新增开支近二百万元,远远超过超收分成所得。

工作组的《调查报告》对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收入不再划分“固定收入”和“调剂收入”,统一按一个比例分成,水涨船高,利益均沾,上下都不吃亏。二、仍然划分“固定收入”和“调剂收入”,但将农业税、所得税由“固定收入”改划为“调剂收入”,另行协商一个合理的分配比例。三、修改原定“八不包”的支出内容,取消土壤普查经费、自然资源调查费、抗震加固费等数额不大的项目;“五小”企业补助费、企业增加流动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仍为“八不包”,但县上可多得一些拨款。同时,在支出方面实行“谁出题目谁出钱”的办法。但在当前中央财政对省做不到,省对县也就难以做到的情况下,应做到中央出题目并下拨有经费的,省下拨此项经费时对广汉应一视同仁;中央出了题目未下拨经费的,由省、县按比例共同负担。省、地主管部门出题目增加开支,原则上应是“谁出题目谁给钱”。

上述报告送达省委后,经研究决定:广汉的财政包干体制坚持原订办法不变,但今后中央出题目增加的开支,由省财政为广汉承担50%-60%;省、地主管部门出题目增加的开支,原则上实行“谁出题目谁给钱”。

省委的决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广汉财政包干头三年遇到的问题。

1984年-1986年,广汉工农业总产值翻了一番。这是广汉经济发展史上的重要一页,对改变广汉面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1984年4月初,省委在成都召开八个体改试点县座谈会。会议要求广汉到1992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同时,同意对广汉的财政包干延长到1992年。

4月下旬,国家体改委在中南海召开安徽凤阳、四川广汉、江苏无锡、广东新会和吉林怀得五个体改县座谈会。国家体改委领导称五县是代表全国农村发展方向的“五朵金花”。

1984年,广汉向省委、省政府立下“军令状”:财政包干三年翻番,若完不成任务,县领导主动辞职。

由于实行了财政包干体制,县上有了更多的财政自主权,促进财政收入连年上升。198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4351万元,上缴1974.3万元。除上缴外,由税源转移和收入上划,通过银行、能源、专卖等部门上缴利润等形式,每年还间接向国家作出约2000万元的贡献。当年,广汉工农业总产值达到8.6亿元,为1983年的1.15倍,超额完成任务。

1986年11月,由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四川乡镇企业技术协会等六家单位联合召开的“发展中小乡镇企业”研讨会上,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和温元凯教授到会作报告,会上重点介绍了在经济改革中涌现出的三种模式,即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广汉模式。广汉模式的特点是:“以农业为基础,乡镇企业为主体,农工商综合经营,靠联合起飞”。这种模式,是勇于改革的广汉人把握自身优势,在改革实践中创造出来的。(陈立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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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五年,广汉税利总收入平均增长16%。1983年初,《四川日报》报道了广汉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的经验,文中评论道:“企业富了,县级经济活了,就像千千万万条小河集满了水,源源不断地向大河流去……”

1987年2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田纪云视察广汉时说:“改革在广汉确实开花结果了。”“广汉经验一是放权让利;二是立足农业,发展工业,农工商并举,包括大量的第三产业;三是政企分开,责权利结合;四是以工补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