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5〕28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3万元(其中1、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央资金330万元;2、市农业农村局中央资金323万元)。按照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等工作。
现予以公告!
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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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5〕28号).pdf
附件: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表(总表不下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