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政策解读1、见习目的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到就业见习基地实岗见习,目的是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为最终实现就业做好准备。2、见习对象1、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2、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三、见习时间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四、见习补贴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先行垫付见习生活补贴,向见习生按月发放,待见习结束后,再由见习基地按规定申请。五、见习保险 见习基地为见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政府补贴,为见习生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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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6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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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政策解读1、见习目的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到就业见习基地实岗见习,目的是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为最终实现就业做好准备。2、见习对象1、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2、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三、见习时间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四、见习补贴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先行垫付见习生活补贴,向见习生按月发放,待见习结束后,再由见习基地按规定申请。五、见习保险 见习基地为见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政府补贴,为见习生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