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解读
一、起草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落实国、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各项要求,强化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野外火源管理和火灾综合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筑牢森林防火屏障,全力维护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及《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德阳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命令。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5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全市所辖公益林地划定为森林防火区,其中连山镇丘区林地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以林地边缘外延50米为森林防火区。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期内应当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报备审批程序。设立防火劝导点进行防火检查和宣传,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以及相关行政、刑事处罚规定。
(四)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文明安全用火。针对7级以上大风等极端条件下,对穿越林区35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应当按照规定果断采取拉闸避险措施等进行了规定。
(五)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要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预警,训练演练、值班值守、带装巡护等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发生火情,第一时间安全高效有序组织开展扑救。
(六)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明确各级各部门需要落实的火灾防控责任。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公安、自规等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发生的森林火灾,要按规定及时查清原因、评估损失和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公布了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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