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德阳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5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全市所辖公益林地划定为森林防火区,其中连山镇丘区林地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以林地边缘外延50米为森林防火区。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市人民政府适时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期内,应当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因农林牧生产,焚烧疫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作业等确需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应当按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按规定在林区要道出入口设立防火劝导点,并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宣传。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凡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连山镇人民政府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市森防指各有关部门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森林防火区内的重点地段、重点目标和输配电线路等重要设施、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应当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消除树线隐患,清除可(助)燃物,加强动火作业管理和安全检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文明安全用火,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五、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市森防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预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机制。各类扑火队伍要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地段靠前驻防、带装巡护。森林防火期内,市森防指各有关部门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火情,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并上报火情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和保护重要设施,在具备条件和扑火人员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立即采取安全科学有效的措施有序组织开展扑救。
六、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要落细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实行市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包户和护林员包山,推广村(居)民防火协作共管机制。连山镇要根据辖区内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林区毗邻镇(街道)、单位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森防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发生的森林火灾,要按规定及时查清原因、评估损失和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