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8     来源: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德阳市教育局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广汉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下半年继续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在广汉市行政辖区内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10月8日—10月29日(9:00-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2.10月9日—11月5日(工作日)上午空腹到广汉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5楼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11月5日—11月12日(工作日)到广汉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业股窗口(东一区)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

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③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有效期一年)。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请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限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一年。

⑥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用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限广汉市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听障人员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咨询电话:0838-5350637

  0838-5350359

 

                                  广汉市行政审批局

202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