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茶楼等人员聚集场所营业的通知
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四川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规定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汉市境内所有茶馆、茶楼、茶坊、露天茶馆、咖啡馆等人群聚集场所暂停营业。
二、宾馆、酒店、饭店内自带茶室、茶房、咖啡馆等娱乐场所不得对外开放。
三、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自发布之日起,未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改正并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本通知自2020年1月26日起施行。
广汉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汉市公安局 广汉市综合执法局
广汉市文体旅游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