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群众:
为落实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应急响应,加大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力度,有效控制病毒传播和蔓延,现就规范投放废弃口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公共区域范围内前期已设置140余个废弃口罩投放点,主要分布:
(一)广汉北高速出口、广汉高速出口、二绕同善站出口、旅游集散中心出口和高铁站出口;
(二)百伦百货、天阶汇永辉超市、银座商城等所有商业中心醒目处;
(三)韦陀堂、洪水碾、湘潭路等所有农贸市场门口;
(四)雒城门广场、西城广场、三星太极广场、北新广场等所有广场醒目处;
(五)马牧河湿地公园、马牧河公园、金雁湿地公园、狮子堰公园、北区公园等所有开放公园醒目处;
(六)市委、市政府等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口;
(七)除以上点位,城区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在醒目处设置,如广宾路口、湖南路证券交易所附近、中山大道建设银行门口等。
二、请正确丢弃废弃口罩:
(一)普通市民(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毁坏后投放到“废弃口罩投放点”桶内;
(二)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市民用开水(或至少56℃以上热水)浸泡30分钟,或用酒精喷雾消毒后密封丢弃到“废弃口罩投放点”桶内;
(三)为避免降低废弃口罩收集、转运工作效率,保护环卫工人,请不要将生活垃圾等其他类型垃圾混入投放至“废弃口罩投放点”桶内。
自发布之日起,未按规定投放的,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改正、态度恶劣,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