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广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3     来源: 市发改局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修订<广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市发改局起草了《修订<广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44日前反馈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或将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454964563@qq.com

《广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依申请公开)于2021年印发施行,若需全文,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申请获取。

 

附件:《修订<广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33

 

(联系人:张芹,联系电话:0838-5238538


附件

 

《修订<广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将《广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中:

(一)续建项目重点包括项目实施进度、累计完成投资、当年建设内容、年度投资计划、资金需求及来源等;

(二)新开工项目(已履行本办法决策程序决策实施的项目)必须完成项目可研(核准、备案)批复或概算核定,重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当年建设内容、年度投资计划、开工时间、资金需求及来源、资金平衡方案等;

(三)加快前期项目应报送项目单行材料,重点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总投资及年度投资规模、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方式、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资金需求及来源等。

修改为:

(一)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或者投资概算已经核定;

(二)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的,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删除第七章第三十二条

 删除内容:德阳高新区参照本办法执行。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