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三轮第三十四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 广汉生态环境局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三十四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四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德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至4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德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838-2225725;邮寄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228号。

附件: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325

(联系人:林辉 联系电话:0838-2225725

附件1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四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四项整改任务:工业聚集区环境管理不到位。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对群众反映问题调查不细不实。2020年至今,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72件信访投诉中58件反映臭气扰民,园区管委会以未发现明显异味为由26次简单回复,导致涉气信访呈逐年上升趋势。督察发现,群众多次反映的晶昌生物、宝汉丰等企业异味明显。

整改责任单位

中共广汉市委 广汉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完成群众信访投诉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

1.20239月底前,完成晶昌生物、宝汉丰等企业异味投诉问题整改。

2.202312月底前,对2020年至今,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58件反映臭气扰民信访投诉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

3.加强广汉工作集中发展区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环境类信访投诉问题并长期坚持。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对晶昌生物、宝汉丰等企业形成“一厂一策”整改方案并实施整改;经整改,异味投诉明显减少,企业异味监测结果达到了环保行业标准。

2.已对前期58个投诉件开展了“回头看,回头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对园区相关企业制定了整改方案,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经整改,园区异味投诉呈逐年下降趋势。

3.加强监管问效,确保问题标本兼治。通过近期对整改情况的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