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8   来源: 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8年度公安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汉市公安局联系(联系电话:0838- 5225266)。

  一、概述

  我局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一是成立了以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刘伟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并将信息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所队。二是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信息审查等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三是我局共配备2名人员,各处、所、室、队各配备1名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的公开事宜,组织了1次政府信息工作会议和培训班,对40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认真梳理界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明确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2018年,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447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数 289条,行政执法信息数42条,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数2条,财政信息数2条,人事信息数1条,其他信息数11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群众、业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的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市府办关于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认真进行了信息公开,但是仍然存在个别信息质量还不够高的现象。

  在2019年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德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制定相关的检查、监督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真实、及时,全面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七、其它需要说明、报告的情况及统计附表。

  2018年度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