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5年6月修改)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广汉市人民政府、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部门、镇(街)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

7.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8.重大民生: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

9.人事任免、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录用等信息;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guanghan.gov.cn);

2.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guang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引导,可查找广汉市政府、市政府部门和各镇(街)公开的政府信息;

3.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广播、电视、报刊等。

同时公众可利用广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设立的公共查阅点进行查阅政府信息。

(三)公开期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广汉市政府及其部门、镇(街)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确定被申请机关

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申请人可登录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guanghan.gov.cn),首页找到“一网公开”,点击机关简介查询了解市级行政机关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按照其所开通的申请接收渠道向相应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部门、镇(街)受理申请人当面申请、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广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登录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guanghan.gov.cn),点击“政务公开”进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下载《广汉市政府申请公开申请表》,然后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当面或信函方式提交申请。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逐项填写《申请表》,字迹清楚、工整,准确、如实填写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2.申请人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及时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申请人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可先通过前述公开渠道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如查询不到所需信息再提交申请。涉及信访、投诉、咨询、建议等事项的,可通过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12345”热线以及纪检部门等专门渠道提交相关事项或反映情况;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采用信函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办理

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符合申请要求的,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所申请公开信息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能够当面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需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的,但是无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尽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本机关根据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不承担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义务。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5.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将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本机关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将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五) 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序号

受理机关名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

受理地址

办公

时间

联系

电话

1

市政府办公室

办公室

当面提交申请地址:市政府办公室办公楼408室;信函申请邮寄地址 :广汉市汉口路二段102号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5222211、6087035

2

市发改局

办公室

广汉市汉口路2段102号(政府大院内2号楼)

5239480

3

市经信科技局

办公室

广汉市万寿街一段46号

5228058

4

市教育和体育局

办公室

广汉市万寿街63号

5220029

5

市公安局

指挥中心

广汉市银川路10号

5222032

6

市民政局

办公室

广汉市常德路1号三楼

5302912

7

市司法局

办公室

广汉市湖南路一段45号

5222012

8

市财政局

办公室

广汉市银川路2号

5223182

9

市人社局

办公室

广汉市天津路西一段

5512333

1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策法规股

广汉市雁江南路西四段3

5222766

11

市住建局

政策法规与信访股

广汉市长沙路东一段28号

       5511200

12

市综合执法局

办公室

广汉市深圳路东一段124号

5222728

13

市交通运输局

办公室

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一段94号

5223706

14

市水利局

办公室

广汉市长沙路西一段29号

5223061

15

市农业农村局

办公室

广汉市南昌路二段35号

5222775

16

市商务经合局

办公室

广汉市银川路24号

5220184

17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办公室

广汉市汉口路东段图书馆三楼

5956125

18

市卫健局

宣教股

广汉市银川路16号

5303413

19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室

广汉市张仁路一段2号

5221566

20

市应急局

办公室

广汉市汉口路二段102号4号楼101室

5223373

21

市审计局

办公室

广汉市遵义路1号

5300441

22

市国资局

综合股

广汉市房湖路54号

5957028

23

市市场监管局

办公室

广汉市西湖路西一段27号

5302152

24

市统计局

办公室

广汉市书院街三段5

5222485

25

市信访局

办公室

广汉市汉口路二段102号

5235070

26

市医保局

综合股

广汉市天津路西一段

5223396

27

市行政审批局

办公室、业务协调股

广汉市成都大道南一段1号

夏季: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冬季: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5225182、5350309

28

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

办公室

广汉市东西大街西一段235号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5223343

29

雒城街道

党政办

广汉市麦市街34号

5222442

30

汉州街道

党政办

广汉市深圳路西四段78

5195003

31

金雁街道

党政办

广汉市黑塔街86号

6087128

32

三星堆镇

党政办

广汉市三星堆镇兴华东街253号

5500142

33

连山镇

党政办

广汉市绵远路中段5号

5800111

34

小汉镇

党政办

广汉市小汉镇新正街20号

5700002

35

金鱼镇

党政办

广汉市金鱼镇金小路二段1号

5670254

36

金轮镇

党政办

广汉市金轮镇摇亭街北段85号

5780303

37

三水镇

党政办

广汉市三水镇九一街北段

5850031

38

高坪镇

党政办

广汉市高坪镇东升街西段6

5600453

39

南丰镇

党政办

广汉市南丰镇凤仙街52号

5660311

40

向阳镇

党政办

广汉市向阳镇顺江南路29号

5400877

注:1.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2.广汉座机区号:0838。

(六)收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12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救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投诉举报

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汉市汉口路二段102号

邮  编:618300

(二)行政复议

德阳市司法局(受理广汉市政府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案件)

通讯地址:德阳市庐山南路239

邮  编:618000

广汉市司法局(受理广汉市各部门及镇、街道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案件)

通讯地址:广汉市湖南路一段45号

   编:618300

(三)行政诉讼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德阳市长江东路279

邮  编:618000



附件:1.广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点击下载)

          2.广汉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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