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12日-3月13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四川润信辽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电池动力柜生产项目、四川粮之源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粮之源食品粮食加工生产项目、广汉浩月科技有限公司浩月新能源汽车传感器生产项目、广汉宏卓润科技有限公司宏卓润新能源汽车传感器生产项目、四川迪西通科技有限公司迪西通车速传感器总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德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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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3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1. 文件名称:关于四川润信辽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电池动力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6〕58号
发文时间:2026年3月12日
全文:见附件
2. 文件名称:关于四川粮之源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粮之源食品粮食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6〕59号
发文时间:2026年3月13日
全文:见附件
3. 文件名称:关于广汉浩月科技有限公司浩月新能源汽车传感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6〕60号
发文时间:2026年3月13日
全文:见附件
4. 文件名称:关于广汉宏卓润科技有限公司宏卓润新能源汽车传感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6〕61号
发文时间:2026年3月13日
全文:见附件
5. 文件名称:关于四川迪西通科技有限公司迪西通车速传感器总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6〕62号
发文时间:2026年3月13日
全文:见附件
德环审批〔2026〕58号(关于四川润信辽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电池动力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德环审批〔2026〕60号(关于广汉浩月科技有限公司浩月新能源汽车传感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德环审批〔2026〕59号(关于四川粮之源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粮之源食品粮食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德环审批〔2026〕61号(关于广汉宏卓润科技有限公司宏卓润新能源汽车传感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德环审批〔2026〕62号(关于四川迪西通科技有限公司迪西通车速传感器总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